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年开展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我市返乡人员创业就业,持续扩大返乡人员创业就业规模,树立典型,激发热情,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韶府办〔2017〕45号)精神,现就我市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激励措施明确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市、县(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管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精神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扩大就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